方杉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14期撰文指出:未成年人作为“数字原住民”,其个人信息极易被过度采集、长期留存甚至滥用,而删除权作为“被遗忘权”的核心体现,成为纠正信息失衡、防止数字痕迹终身化的重要法律工具。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设条款强化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处理未成年人信息应取得监护人同意,并赋予个人在特定情形下请求删除的权利,体现了立法层面对未成年人数字权益的倾斜保护。然而制度落地仍存在诸多实践困境,相关司法裁判标准不一,平台责任模糊,权利具体实现路径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