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扬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14期撰文指出:“主婚权”作为清代婚姻礼法秩序的核心内容,长期被视为父权专制的象征性体现。然而,礼法秩序在清代社会实践中实具弹性,清代主婚权并非僵化的父权工具,其实践呈现出“威权做主”与“程序主持”并存的双重属性。在“六礼”程序及具体婚姻运作中,主婚权始终在保障家族整体利益与包容子女个体意愿之间维系着动态平衡。本文以清代“父母主婚”的运作形态为中心,在辨析其经学义理与律例内涵的基础上,通过湘乡曾氏家族个案,动态考察清前中期至晚清主婚权的演变轨迹。旨在突破传统“父母之命”即绝对专制的刻板印象,重点考察在礼法秩序下,父母主婚权如何在“父母包办”与“子女协商”两种模式间摆动,以及这种权力如何在维护家族利益与包容子女意愿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