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欢欢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13期撰文指出: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法创制是其局部执政实践的重要内容,深刻影响中国革命的道路。学界长期将《井冈山土地法》视为独立创新,忽视其与湘南苏区《土地分配法》等的源流关系。研究表明,《井冈山土地法》吸收和改进了湘南苏区《土地分配法》有关土地所有权、按人口平均分配及配套治理机制等核心条款;湘南苏区“土地委员会+插标分田”的运作模式,为井冈山根据地开展土地改革提供了可直接运用的现实经验;口述资料也印证了这一制度传承关系。文本、实践、记忆相互印证,展现出中国共产党早期法治建设的延续性与创造性,为理解其法治建设历程提供了新视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