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谣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11期撰文指出:民事诉讼语言权是指民事诉讼中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开展诉讼活动的法定权利,对维护西部民族地区司法公正、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权益具有关键意义。当前西部民族地区人民法院积极采取通用语言审理、提供翻译服务、法律文书双语转化等举措,着力破除诉讼语言障碍,夯实民族地区司法公平保障基础。但受多重因素影响,部分民族地区仍存在司法主体与当事人语言权利意识淡薄、司法程序双语化覆盖不足、配套翻译制度及保障机制不完善等现实问题。基于此,应强化语言权法治意识、推进全诉讼流程双语化建设、完善翻译服务规范、健全跨区域案件衔接与救济机制等,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民事诉讼语言权,助力民族地区实现司法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