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书光、欧祚好、刘建菲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9期撰文指出:基于数字技术赋能,无人机行政执法成为行政执法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形态,其凭借自动化、非现场性等特征,在交通管理、治安防控等领域的应用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拓展了监管边界,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但因科技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协同失衡,无人机行政执法实践中暴露出程序正当性缺失、公民权利侵害风险突出、电子证据认定存疑等法治问题。在界定无人机行政执法的概念与特征的基础上,梳理其实践样态并深入剖析上述问题的成因,从构建程序规制体系、强化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完善专项证据规则体系三个维度,提出针对性的纾解路径,以期推动无人机行政执法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实现技术赋能与法治约束的有机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