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刚,马新博在《改革》2026年第4期撰文指出:基于开放式创新理论,以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系统考察人工智能技术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人工智能技术从“增量”和“提质”两个维度显著促进企业创新,且该结论在经过剔除特殊样本、控制固定效应、工具变量法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从作用路径看,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优化企业ESG表现、吸引分析师关注、解耦供应链集中度三条中介路径,间接推动企业创新水平提升,这一过程契合开放式创新理论“内外部资源协同整合”的核心逻辑。进一步研究发现,行业竞争度的提升和高管社会网络的丰富性可显著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对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而融资约束则会抑制这一正向作用。异质性分析显示,在高科技行业、非重污染企业及非资产密集型企业中,人工智能技术对企业创新的驱动效果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