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氏族到家族
——中国史前基层社会的演替
来源:《文物》

张弛在《文物》2026年第4期撰文指出:中国史前考古的证据中,发现了不少既可以单独成为聚落,又以它为单元联合成更大社会群体的最小社会单元,这类社群就是当时的基层社会。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燕辽地区兴隆洼文化、黄土高原仰韶文化早期和汉水流域仰韶文化中期的聚落中,百人上下的氏族公社既是最小的社会细胞也是当时基层社会群体,氏族公社有自己单独的茔地、粮仓和仪式用房。氏族公社通常还会联结成部落乃至“酋邦”。至新石器时代后期和末期,江淮地区的大汶口文化、长江中下游屈家岭-石家河文化与良渚文化、黄土高原仰韶晚期至龙山时期以及中原龙山文化聚落中,最小社会单元既有扩大家庭也有以扩大家庭为基础组成的家族公社,但扩大家庭并不脱离家族,家族公社才是当时的基层社会组织。家族公社还构成了多层级的大型宗族社群乃至“古国”或“早期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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