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东溟,敬小勤,姜小慧在《自然辩证法研究》2026年第3期撰文指出:人工智能(AI)的本质属性是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获得的。运用发生学的方法——即通过观察事物的起源、发展方式及其成为自身的历史过程——来审视AI的产生和发展可以对AI的本质有更深的理解。通过对AI本质不做前设的历史发生过程观察,我们直观地看到AI经历的历史过程在如下维度展开:问题意识发生、知识汇聚、量化方法论的一般化、AI现实落地的方式、AI对人类生活的涉入等。整个进程客观地表明了AI是一场对标人类智性(HI)的技术仿制。该进程依然处于进行时,AI的“破缺性”本质正在这个动态进程中逐步获得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