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赛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10期撰文指出:非暴力反抗揭示了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的冲突。罗尔斯从实践与理论维度分析此困境:实践上以多数裁决原则应对,但存在鼓励违法、损害宪法等隐患;理论上认为非暴力反抗是法律自我纠偏机制,属部分服从理论,通过程序正义证明法律义务优先。法律虽可能不完美,但总体正义且保障社会秩序,道德义务侧重个体伦理,故法律义务应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