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非暴力反抗”理论中两种义务的
冲突及法律义务的优先性证明
来源:西部学刊

魏德赛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10期撰文指出:非暴力反抗揭示了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的冲突。罗尔斯从实践与理论维度分析此困境:实践上以多数裁决原则应对,但存在鼓励违法、损害宪法等隐患;理论上认为非暴力反抗是法律自我纠偏机制,属部分服从理论,通过程序正义证明法律义务优先。法律虽可能不完美,但总体正义且保障社会秩序,道德义务侧重个体伦理,故法律义务应优先。

  • 主       管: 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       办: 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智力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
  • 出       版: 陕西出版传媒集团报刊有限责任公司
  • 编       辑: 《西部学刊》编辑部
  • 编辑委员会主任: 石鸣
  • 编辑委员会副主任: 叶子
  • 执行主编: 朱希良(上半月)赵良(下半月)
  • 编辑一部主任: 朱希良(兼)
  • 编辑二部主任: 赵良(兼)
  • 综合服务部: 李功(主任)付小梅(副主任)严丽洁
  • 数字出版部: 邢恬恬 袁宝燕
  • 责任编辑: 杨军 雷智勇 冯小卫 王宝林 张震 杨超
    王延河
  • 编辑部电话/传真: (029)89520620
  • 网       站: www.xbxkzz.com
  • 投稿邮箱: xbxkb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