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第七届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在辽宁大连举行。来自高校和科研机构的5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下民法理论的新发展”展开深入研讨。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国强主持开、闭幕式。辽宁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提名人选王旭伟出席开幕式。

会议现场 主办方供图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作贤在致辞中表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民法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法,应在制度层面回应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为完善相关法治体系提供学理支撑。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房绍坤表示,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自创办以来,已成为民法学界重要的学术交流平台,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民法理论体系化研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届论坛主题契合时代需要,希望与会学者深入交流,为推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和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贡献智慧。

与会学者发言 主办方供图

与会学者发言 主办方供图
积极推动民法制度的现代转型
数字化与老龄化叠加给民法基础理论带来新的挑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认为,民法学应在主体制度、行为规则等层面作出体系性回应。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王竹青从设立、启动、履行三个程序节点切入,主张以程序规则的精细化推动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完善。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曹险峰分析了“相应的责任”的性质与定位,对一元论与多元论两种解释路径进行比较。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孙良国主张以自治为基础构建老龄化时代老年人交易的私法保障机制,回应老年人在民事交易中面临的特殊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迟颖认为,协助决定模式较之替代决定模式更能体现对老年人主体地位的尊重,并就真实意愿的识别与实现作了进一步阐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征峰主张通过私法工具加强对处于依赖关系中老年人权益的保护。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玮玲对意定监护协议的规范构造进行系统梳理,从协议要素与效力规则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敏分析了医疗决定权与成年监护制度的衔接问题,提出医疗代诺权的制度建构思路。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制度创新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芳从民法主体理论与现实生活处境的关系出发,讨论“抽象的人”与“具体的人”的张力,认为老龄化社会中“具体人”的保护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刘耀东对债务人放弃继承与债权人撤销权问题作了分析,厘清了继承关系中债权保护与意思自治之间的协调路径。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刘建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为中心,对老年人社会优待权进行法理解析与规范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孙犀铭主张构建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元评价体系,以更精细的能力判断回应行为能力认定中的复杂情形。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教授孙也龙分析了老龄化背景下,数个医疗决定被授权人并存情形下的代理权配置问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谭佐财认为,老龄化与数字化的叠加使继承法面临新的问题,并就继承制度的更新方向作了阐述。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徐周鹏论述了生前预嘱纳入民法典的理论基础、体系归属与规则展开。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副教授谭吉就新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涉老数据流通的规制路径作了分析。
孟强在论坛总结中表示,与会学者围绕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监护制度、医疗决定、继承规则、交易保护、涉老数据流通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对老龄化社会法治体系建设、民法理论体系化以及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作出了有益的学术探索。

与会人员合影 主办方供图
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