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涛,葛尊天在《理论探索》2026年第2期撰文指出:文化并非抽象的符号标识,其生命力源于特定的文化主体,即自觉承担和传承文化的人。中华文化主体性作为中国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既是民族文化基因的传承,也是中华文明生命更新和现代转型的动力,还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精神动能的凝聚。从马克思主义人学视角看,中华文化主体性是人的主体性在文化实践中的对象化确证,具有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的辩证统一的实践特质,并肩负着文化自觉自信与世界文明主体间性互构生成的历史使命。中华文化主体性具有三重核心逻辑,在存在论层面,以“现实的人”为逻辑起点,扎根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土壤;在实践论层面,依托生产、交往与革命实践生成,“两个结合”特别是“第二个结合”是其具体体现;在价值论层面,须超越“资本逻辑”的宰制,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尺度。新时代中华文化主体性的确立与巩固,需激发人民的文化创造主体性;构建以人本逻辑为中心的文化制度;以数字技术强化中华文化在数字生态中的表达力;深化全球文明对话,在开放互鉴中塑造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中华文化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