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洁琼,陈少峰在《河南社会科学》2024年第3期撰文指出:数字时代中,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突显示出巨大价值,但是与此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作为数据治理的重要单元,平台在数据应用的过程中就面临着诸多潜在的伦理风险,以数据获取、分析、使用、分配等不同生命周期作为节点,这些风险分别体现为隐私泄露、数据独裁、数据异化和数字鸿沟。对此,基于平台视角的数据治理思路应当从多方面入手,在事前树立尊重用户隐私的主观态度以及完善知情同意的客观程序,在事中建立公平规范的权利保护机制,在事后协助推动数字人权与数字共享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