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在《学术界》2025年第6期撰文指出:数字时代人权面临着“权力数字化”的结构性宰制与“人的符码化”风险。国家人权治理需捍卫法治、人权、民主基本要素,并通过向网络治理模式转型、升级治理原则,立足于人民立场、本土立场和实践立场来实现转型升级。社会人权治理具有多元性、平等性、共识性、系统性等功能优势,可借助“嵌入式”结构,将人权的“反思”嵌入科技伦理、社会系统运作及信息共享法治建设中,化解社会复杂性。全球人权治理宜采用复杂系统分析框架,以数字合作为发展动力,推动国际人权新秩序的重塑。国家人权治理、社会人权治理和全球人权治理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去中心化”的系统际关系。全球人权治理是整体系统,国家人权治理和社会人权治理是次级系统,而次级系统的互动与互补,则塑造了整体系统的结构和过程。因此,人权治理体系构造,具有内在统一性和外在互补性,其中的“系统际”关联,为人权治理在数字时代的演化,提供了应对数字时代人权挑战的理想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