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世婷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3期撰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乡村治理法治化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其中苗族习惯法作为乡村社会长期沉淀形成的规范体系,蕴含着丰富的治理智慧,在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展现出补充正式法律制度的不足、增强村民的法律认同和遵守意愿、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独特价值。然而伴随该地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深刻变迁,苗族习惯法与现代司法之间的冲突日益显现。为促进苗族习惯法与现代法治的有机融合,应以现代法治理念为指引,对习惯法进行筛选与改造,强化其制度化建设,推动二者深度融合,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