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丹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1期撰文指出:“国王之女”是古埃及的重要身份阶层,她们通过与国王的亲密关系成为王权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成为女性统治者时,她们强调与国王之间的血缘关系塑造王权政治的合法性;她们通常是“国王之妻”的优先人选,通过婚姻仪式与国王形成了模拟神明的神圣夫妻关系;她们通过担任哈托尔女祭司和获得阿蒙神之妻的宗教头衔,从而获得政治与经济权力,成为国王掌控国家宗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