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立潮,刘晓平在《西部学刊》2026年第4期撰文指出: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出台,我国首次以立法的方式确立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这一制度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特别是在家庭暴力干预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未成年人遭受的家庭暴力具有隐秘性特征,再加上传统父母亲权思想的影响,使强制报告制度在干预家庭暴力案件时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和挑战,存在报告主体的意识薄弱、报告流程较为模糊和配套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导致应报未报情况大量发生。对此,应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报告主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规范报告流程和完善配套机制,补齐强制报告的盲点,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作用,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