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野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23期撰文指出:我国约有1 200万至2 000万心智障碍者,其父母因年老或离世,导致监护人缺失从而难以生存。目前我国可以通过特殊需要信托解决心智障碍患者父母托孤问题,但是,当患者在托养机构中实施侵权行为时,仍然存在监护人责任与托养服务机构责任划分不清、托养服务机构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未明确以及患者受益权处分与“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原则相矛盾、心智障碍患者侵权责任风险分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通过理论分析,结合比较法视角,以《民法典》与《信托法》为基础,探索托养服务机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并通过确立监护人职责转移标准解决监护人责任承担问题。结合责任保险等方式,分散托养服务机构的赔偿风险,为心智障碍患者、托养机构和监护人进行制度设计以妥善解决上述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