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赟在《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26年第1期撰文指出:天下作为一种秩序理念,相对于城邦、国家与帝国而言,意味着更高层次的公共性。作为高阶秩序体的天下,它并不与身、家、国等低阶秩序体隔绝、对立,而是既将低阶秩序体包含在自身之内,又通过低阶秩序体实现自身价值。天下秩序不仅是一种秩序理念,还是一种在历史中的秩序实践与秩序形态。中国历史呈现过三种形态的天下秩序:从夏商周三代“治出于一”的天下秩序,到春秋战国至汉初“治出于二”的天下秩序,再到汉武帝以后“大一统”的天下秩序。天下作为世界性的普遍秩序,不同于帝国——帝国以殖民、同化、压榨他国的方式维系其统治,是一种人无弃人、物无弃物的普遍秩序,追求天下人、各民族与国家如其所是的安顿。旧有以传统中国为天下而以西方世界为帝国的简单化观点必须摒弃,它实质上是将历史中国与天下建立给定的捆绑,却不知抵抗帝国而构建天下构成了中国思想的一种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