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马一男,张永泉在《法制与社会发展》2026年第1期撰文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要抓住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这个关键,系统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概念的内在逻辑与概括表达方案,深入论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理论内涵、目的要旨、主体对象、客体分类、方式路径等基本问题,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深化拓展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弘扬的法理认识。新征程上,在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进程中,推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方法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凝聚强大法治精神力量,为推动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