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婷立在《社会主义研究》2025年第5期撰文指出:“数字文明”是在工业文明基础上跃迁而来的一种崭新社会形态。相较于西方数字文明,中国式数字文明实现了在价值导向上从“资本中心”到“人民本位”,现实应用上从“数字孤岛”到“普惠包容”,国际治理上从“数字霸权”到“数字红利”的多重超越。中国式数字文明通过生产力的包容性发展、生产关系的社会化重构和制度优势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动态调适,呈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质。中国式数字文明在“数实融合”驱动下推动产业创新,通过技术赋能与制度重构建立多元治理范式,运用数字技术深化文化守正创新,通过“数绿交融”重构生态治理模式,构建出“数字经济—数字治理—数字文化—数字生态”四位一体的数字文明范式,为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的建构提供了现实道路,生动展现了推动人类文明形态转型的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