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凯在《知识产权》2025年第10期撰文指出:法律渊源是法学理论的基础概念,其准确界定是部门法教义学构建的前提,但学术界缺少对知识产权法律渊源的体系讨论。遵循法律渊源理论的通说,并面向对知识产权法治实践的规范指引,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律渊源可以分为作为独立规范依据的效力渊源与辅助理解规范内容的认知渊源,前者包括宪法、法律和立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立法,后者包括国家政策、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国际条约、习惯。法律渊源理论对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具有立法论与解释论维度的重要意义,立法上应当重视法律层面基本制度的完善,解释上应当关注对法律渊源的全面检索与依序适用。以法律渊源为起点,倡导知识产权法教义学的展开,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法治实践与法学研究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