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志勇在《现代法学》2025年第6期撰文指出:构建数字法院的主要目标,是破除司法体制机制中的公平、效率障碍,实现人民法院系统性、整体性的数字化变革,以满足中国式现代化的司法需求。数字法院以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导向,以宪法和法律规范为尺度,融合了审判经验技艺与客观性数理逻辑。静态层面以贯通联动的组织体系为支撑,在具体运行中以“解析式”数据链接搭建“数助式”办案系统,服务于审判权行使和司法政务管理,展现出“立体化”的业务流程。构建数字法院需秉持数字正义、司法效率、审判工作现代化等价值取向,以数字理念的融合维度、数字逻辑的遵循程度、数字技术的应用程度和数字办案的质效程度作为评价标准。通过预设数字司法的不同场景,坚持数字技术的工具属性并明确数字司法的救济途径,实现数字法院的制度重塑,并对全球数字司法变革提出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