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生态环境法典的中国表达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12月13日,“‘生生之学’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跨学科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家高校与科研机构的约50位专家学者参会,共同探讨生态环境法典的中国表达与跨学科知识体系构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在致辞中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又一重大立法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既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涉及复杂的社会关系,跨学科研讨有助于为生态环境治理和法典编纂提供系统性、多角度的对策建议,推动法典编纂工作,助力构建中国生态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与会学者围绕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起点、生态哲学、法典与文化表达、生态治理的社会结构、民族地区生态智慧、生态全球治理趋势、技术变革带来的治理方式重塑、动物保护理念的法治化路径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与会学者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应坚持系统思维,努力挖掘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历史和文化精华,并将其融入法典具体规则的设计。一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通过对传统“生生”思想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生态法治提供价值源泉。二是注重制度创新。在全球气候治理、人工智能推动能源转型、国家公园体制等实践基础上,探索新型制度安排与多元治理模式。三是推动学科交叉融合。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涉及众多复杂领域,不同学科专家学者的参与有助于为法典编纂提供系统性、综合性方案,推动草案不断完善,也有助于生态环境法学知识体系的完善。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构建生态环境法典的中国表达,不是对既有制度的简单整合,而应综合考虑中国传统文化、现实国情以及全球环境治理等因素,形成具有原创性和引领性的法治方案。未来生态法典应能够在价值、制度与技术变迁之间建立稳固的协同结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主任刘洪岩总结认为,此次研讨会突破传统会议的单一学科模式,构建起多领域深度对话平台,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与智识资源。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所生态法研究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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