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东旭在《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5年第11期撰文指出:“数字劳动”的生产性问题是数字资本主义时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现有的研究存在“数字劳动”生产性与非生产性问题的“窄化”或“拓展”的现象。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厘清“数字劳动”的生产性问题,就必须对“数字劳动”的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和分类。基于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在一般意义上,不管是传统企业的“数字劳动”还是基于脑力的“数字劳动”,都是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因而是生产劳动。在特殊意义上,传统企业的“数字劳动”、基于脑力或智力的“数字劳动”以及平台经济中的“数字劳动”,同样隶属于数字资本价值的创造与增殖过程,因而是生产劳动,而所谓的“玩劳动”则为非生产劳动。同时,我们分析“数字劳动”的生产性也不能“因循守旧”,必须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的生产劳动理论,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数字劳动”的生产性放在数字资本主义以及数字化的特定生产方式之下,如此才能得到经得起社会实践和历史发展检验的科学结论,真正做到守正创新、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