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平在《思想理论教育》2025年第4期撰文指出:随着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生产和服务过程,劳动与商品价值的创造出现了不同于工业资本主义时代的新形式、新特点。在智能经济模式中,当智能系统、智能机器人具有一定的“类人智能”,可以在生产和服务领域自主地完成劳动任务时,它们就不再只是工业时代那种机械性的劳动工具了,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劳动者”,它们的“劳动”具有创造商品价值的一般特征。当然,如何在理论上论证智能系统、智能机器人可以以及如何创造商品价值,还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正视不断涌现的涉及脑力劳动、机器思维、知识创新、智能机器自主生产与服务等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给这些新问题和新挑战以合理的、令人信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