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竺芸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19期撰文指出:公安机关在处置刑民交叉案件时存在部分案件性质判定难以把握、部分罪名构成要件认定标准不一的法律适用问题,这是由于办案人员在案件处置时未能厘清案件性质判定逻辑、对部分罪名构成要件未能坚持实质审查、法制员对法律适用所提供的支持无法满足实践需求而共同导致的。办案人员应厘清案件性质判定的逻辑,在明确案件事实是“同一法律事实”的情况下分类适用不同的性质判定规则;应以实质解释来审查案件性质判定关键点,注重对行为人主观意图、社会危害性和可罚性的审查;应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案件处置中的法律支持作用,细化法律支持的具体要求,提升其专业能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