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海红,甘婷婷,岳小凤在《开放时代》2025年第6期撰文指出: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制度保证,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执政的经济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旗帜鲜明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继续抓住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这条主线,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理论、制度和政策体系支撑下不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多种途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有力地推动了农民共同富裕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发展彰显了集体经济的制度优势,也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带来深刻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