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价值观下的人工智能发展
来源:《孔子研究》

范瑞平在《孔子研究》2025年第4期撰文指出:强调人类智能与人工智能进行合作固然没错,但若不阐明合作的目的及主从关系,就会失焦失当。从儒家价值观出发,不应该把人类个体与智能机器之间的合作等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因为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尊重,而人类与机器并不平等,也不应该追求此类平等,所以谈不上相互尊重。因此,对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做出三项基于儒家价值观的回应和论证:应该将人类与机器严格区分开来;不应该让智能机器影响甚至改变人类五伦,以避免人际关系变成人机关系;在利用具有人工智能属性的照护机器人、医疗机器人、性爱机器人等新型机器人时,需要创建不同于人际礼仪的新的人机礼仪。此外,超级人工智能的出现可能对人类价值构成严重威胁,基于儒家价值观,应该明确反对制造超级人工智能。总之,只有从一种具体文化价值观出发来深入探究人工智能的发展,才能为其他文化提供有效参考,并有利于不同文化之间的科技合作,从而造福于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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