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夏恒在《河南社会科学》2025年第10期撰文指出:情绪经济是以识别、度量、激发或满足消费者的情绪需求为核心驱动力,通过提供数字化服务调节情绪,或者借助符号化商品实现情绪修复,帮助消费者获得情感支持与心理补偿,并在此过程中实现经济价值创造与增值的一种新型系统性经济活动。其作为一种新兴经济形态,正深刻重塑生产、消费与社会互动模式。情绪经济以情绪体验为核心交换价值,并在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之间形成情绪价值循环体系。情绪经济不仅带来商业利润,更在提振消费、促进产业转型、提升社会福祉等多维度体现价值。情绪经济是数字技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健康发展需要技术创新、产业融合、制度建设与公众培育的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