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教育人权体系化保障路径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10月18日,“教育法典编纂中教育人权的体系化构建与数字化回应”高端论坛在南京召开。与会学者围绕教育法典编纂中的教育人权保障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编纂教育法典是推动中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转变的客观要求。东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启川表示,当前,我国教育法典编纂已经进入关键立法进程,如何在法典框架下实现教育人权的体系化保障,回应数字化时代教育场景变革对人权保障提出的新挑战,是人权法学、教育法学领域亟待深入研讨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申素平表示,教育立法需要对教育法典的框架结构和立法设计予以回应,把握教育法典体系的外在形式和内在结构。实现教育人权在教育法典编纂中的体系化保障,需要认真对待教育人权的国际标准、权利体系、国家义务、基础理论四重维度。

“教育法典的编纂还需要厘清元问题和统摄性问题。”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刘璞提出,当前,受教育权难以有效统摄教育法典各编的权利核心内容,同时,智慧教育时代以受教育权作为立法保障逻辑起点,具有一定局限性。在传统公民受教育权制度性实现的基础上,面对智慧教育时代的教育转型,有必要以学习权作为教育法典编纂权利的逻辑起点。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刘耀辉提出,当前,研究生教育正从“产出质量”导向转向“过程质量”导向,过程管理的重要性显著提升。然而,作为一项负激励制度,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在保障研究生质量的同时,也意味着对受教育权的限制和剥夺。为此,有必要对制度规范、运行进行考察,从确立受教育权保障的制度目的和基本原则,规范高校处分权力,建立预警、帮扶和申诉制度等方面优化分流退出制度。

会议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东南大学法学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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