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里、窦相国在《社会科学研究》2025年第5期撰文指出:元朝通过分拣儒户,将士人纳入诸色户计的国家管理模式。儒户与地方教育机构——官学和书院的运行结合起来,由学官实行行政管理。士人在得到免役优待的情况下,被赋予参加官学祭祀与讲书、天寿节“告天祝寿”、地方官殿谒等义务。元代士人有固定的社会活动平台,可以得到学田补贴支付的月供,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内部凝聚力增加。元代士人被赋予特殊的根脚,根脚低,仕宦困难。元朝通过规定地方监察官员、地方官到学校参加祭祀、殿谒等方式,促成士人与各级政府的密切交流。国家通过祭祀、讲书等手段,对士人进行政治管控,士人则通过其中的官民交流参与国家治理。元代管理士人的目的是“贵其名而存之”,元代管理士人的模式则是“因俗而治”。元朝对士人采取比较宽松的管理制度,保证了士人的生存条件和文化创新的活力。元代对于士人的管理制度,反映了中国历史上国家集权逐步强化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