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莉在《中州学刊》2025年第8期撰文指出: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精神底蕴与核心支撑,其繁荣发展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基。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正处于关键阶段,必须深刻认识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相结合,是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与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必由之路。然而,审视现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仍面临若干亟待破解的难题,如法治理论与生动实践的深度交融尚显不足,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的系统梳理、批判继承与创造性转化仍然欠缺,法治文化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与外部协同体系尚未完全畅通等。在“两个结合”这一根本方针的指引下,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需着力构建多维互动、协同共进的系统性路径:坚持法治理论和传承法律文化双向互动,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融通贯通,弘扬法治精神与厚植文化底蕴共生共进,统筹古今法治资源与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互动互促,国内法治文化与国外法治文化交流互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