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蕾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13期撰文指出:尊重和保障妇女权利是中国共产党初心和使命的应有之义。1922—1935年,旧政权体系在基本法中回避性别平等议题并在民事领域沿用清律,以至于妇女权利处于无所保障的艰难境地。作为中国妇女运动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在这一阶段的立法中积极为妇女赋权,将妇女解放置于阶级解放、民族解放的大局之中筹谋,通过变革生产关系保障妇女生存和发展权利,通过推进婚姻自主保障妇女自由权利,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也启发了新时代妇女权益发展。立足当下,需以幸福生活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关键,以党的领导为根本,推进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