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新微、沙雨邦在《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4期撰文指出:厘清智慧养老服务的发生过程是促成其高质量发展的先决条件,然而该议题却在相关研究与实践中常常被忽视。智慧养老服务的发生过程,在本质上体现出一种以数字化与老龄化为背景、以集体意向性为起点的建构逻辑:数字化的老龄化图景为养老服务中的“智慧”对象建构了观念性框架;智能化的服务递送链条为养老服务中的“智慧”过程提供了物质性载体;技术化的权责逻辑为养老服务中的“智慧”结果实现了地位性功能。但是,老人被迫“智慧”的困境也在智慧养老服务的实践过程中被同时建构出来。智慧养老服务的实践困境根植于数字素养预设与生命历程本位之间的矛盾,并具体表现为应然性、可供性与转译性三重谬误。为了突破被迫“智慧”的困境,有必要强调智慧从属服务的生命历程本位,修正智慧养老服务的数字预设;细究智慧赋能服务的人机交互体系,改进智慧养老服务的智能网络;洞察智慧嵌入服务的自发调节空间,调整智慧养老服务的技术权责,最终以服务为旨归,重塑智慧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