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永峰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14期撰文指出:《民法典》确立居住权制度后,虽为居住权益保护提供了新维度,但部分民事被执行人基于“唯一住房”豁免执行的认知偏差,滥用程序规则规避执行甚至恶意逃债,导致债权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当前“唯一住房”民事执行面临多重制度困境,表现为立法界定模糊、执行前置条件缺失、执行模式单一化、救济机制不健全等结构性矛盾。破解上述困局,需从立法层面完善“唯一住房”认定标准、明确执行启动条件、创新多元化执行模式,以实现债权人权益保障与民事执行秩序优化的双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