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美笛、杨章红在《 社会科学论坛》2025年第1期撰文指出:数字时代需要坚持马克思社会哲学总体致思方式。思考数字交往的本质性、时代性内涵。就本质属性而言,数字交往是一种全新的交往实践活动;就现实的历史形态而言,数字交往包括数字交往形式和数字交往关系两大核心要素。数字交往形式是人类数字化生存的重要展现,需围绕数字技术、数字化交往和数字化需要的辩证关系来进行说明。数字交往关系是社会结构数字化转型的鲜明体现。可立足社会生产领域、社会日常生活领域和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三个维度进行阐述。数字交往内蕴普遍交往的变革性要素,与人的全面发展密切相关,是深化数字社会和数字中国理解、推动数字时代社会哲学发展的重要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