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滨菡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9期撰文提出:伴随着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算法裁判开始在司法中应用。在工具型算法裁判应用逐渐频繁的今天,需要注意到算法黑箱导致的算法不透明、数据缺失和瑕疵、算法对传统裁判思维的影响、法官对算法技术的过度依赖、公众对技术中立性的错误坚持等过度风险,纠偏对算法裁判的认识。从厘清法官与算法在司法裁判上的分工,建立司法裁判相关信息“质”的准入制度,建立算法审查制度,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等方面完善程序性制度设计,防控算法裁判引发的诸多社会风险,进一步推动算法裁判向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