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耀辉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25年第5期撰文指出:教育规范具有时代性。受智慧教育权是针对信息社会智慧教育的教育规范,属于工业社会受教育权规范的升级版,可以通过活的宪法解释方式进行制度确认。智慧教育对教育空间、教育关系、教育资源等方面的根本性变革,拓展了工业社会受教育权规范的内涵。公民受智慧教育权成为信息时代涵摄教育需求质变、新兴教育事实迭出、教育利益加剧分化等教育变革的新型教育规范。公民受智慧教育权相对于受教育权具有鲜明的特征:一是对受教育权主体的新诠释,实现从学生到学习者、从同质人到具象人、从生物人到信息人的转变;二是对受教育权客体的跃升拓展,体现为从教育机会到优质教育服务的跃升和新兴教育利益的法律确认;三是对受教育权内容的结构性重塑,表现为权利类型发展、权利体系整体结构调整和具体权利结构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