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薇薇在《政治与法律》2025年第6期撰文提出:生育率持续走低和人口负增长促使人口政策转向鼓励和支持,仅靠人口政策的放开无法达到减轻养育压力、提高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的目的,鼓励生育型政策的顺利实施还需要有效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支持。生育保障法律制度承载权益保护、生育支持、特需救助、歧视消除等多重功能,需要在法律文本之间形成逻辑协调的体系,并与人口政策和社会保障整体构建理念相匹配,才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当前我国生育保障法律制度形成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时期,存在价值理念与现行人口政策冲突、立法体系性弱、规定零散、措施单一、兜底功能缺失等诸多弊端。需以“社会公平”理论为标尺,从价值导向、立法体系、内容设置等三方面重塑生育保障法律制度之“形”和“神”,以健全生育保障法律制度中在奖励、优待、补助、救济、扶助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为生育支持体系的构建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