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精武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撰文指出:当前,处于全新阶段的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构成了国家数字经济崛起的核心驱动力,国际竞争也相应日趋激烈。这一技术实践现状对网络主权内容提出了全新问题:网络主权能否延伸适用于人工智能治理领域?网络主权的具体内容是以网络空间概念为基础的,而网络主权在技术维度的内容延伸也是以构成网络空间底层支撑的信息技术为基础的。这种技术维度的内容实际上延续了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的国家主权到网络主权的延伸逻辑,即构成主权核心要素的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内涵有所变化。由于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关系主权国家的网络安全和技术发展,故而网络主权在技术维度的内容延伸表现为技术自主权。技术自主权指主权国家有权独立自主决定本国的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管理活动,具体包括自主管理权、自主合作权和同等反制权,其核心目标是保障各个国家均享有独立自主的技术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