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英、柴小可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25年第2期撰文认为:乡村系统正经历着由“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的转型,数字技术在乡村广泛应用并参与这一转型过程。在“人—地—业—村”框架下,数字经济发展对乡村系统转型产生如下影响:数字技术带动了农村居民向城市与非农行业转移,影响了农民的收入、消费以及主观福利;作为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推广手段参与农业生产,并推动乡村的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给乡村活化创造机会的同时,影响了乡村的治理模式与传统秩序。要进一步发挥数字技术在乡村系统重构中的积极作用,应当注重提升农村居民的数字参与能力,推动土地要素的数字化管理,深化数字技术在农业生产和产业经营中的应用,并提高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