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悦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7期撰文指出:近年来,学界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性质的认定一直存在分歧,大致分为独立构罪说、帮助犯量刑规则说、帮助犯正犯化说三类。立足于法益侵害性和独立评价性的角度进行分析,其并非帮助犯的量刑规则,而是帮助行为的正犯化。同时,在司法适用上,相关主体的网络中立帮助行为并不等同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对此应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确切的故意与行为本身是否超出“中立性”为标准限制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