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亚苹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7期撰文指出:近年来,各省区市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立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通过地方立法形式指导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立法的兴起,为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供给,但立法同质化、法律责任条款不完善、立法实施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仍然值得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立法应该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做好以下工作:提升立法精细度,凸显地方立法特色;优化完善法律责任条款,为非遗立法装上“牙齿”;关注立法后实施效果,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构建完善非遗地方立法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