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新瑞在《 比较教育学报 》 2025年第1期撰文指出:教育数据是教育数字化转型下的核心要素。依据教育信息在教育活动中的产生过程以及教育数据持有者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个体数据、教研数据、管理数据和行政数据四种类型。当前我国教育数据治理存在多重实践困境,包括教育数据流通与共享的实践困境、教育数据安全保护的实践困境、教育数据治理机制的实践困境。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数据治理能力,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实践困境,可以从理念、对象和模式出发实现教育数据的分类治理,在治理理念上强调规制手段和促进手段的分类,在治理对象上实现数据概念和信息概念的区分,在治理模式上厘清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分类,最终完善我国教育数据治理,进而实现教育数字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