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易为、彭善民在《妇女研究论丛》2025年第2期撰文指出:基层治理空间中开展的性别平等实践是推动女性公共参与的重要渠道。文章以一个地区妇联项目的四年运作经验为例,反思基层妇联在社区开展性别平等实践的阶段性成效。在妇女议事会的实践中,具有性别偏见的文化规范替代性别平等的实践原则,被运用于塑造女性在社区中的公共参与路径。经由日常事件治理、柔性治理创新、再造公私边界三种性别化实践,女性在公共参与范围、参与事务类型与参与角色方面受到限制。上述现象源于制度与性别的互动过程重构了性别平等目标和治理成效目标间的理想组合,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正式制度提供的制度便利,形成“正当性偏见”。性别平等实践的深入推进依赖于制度与性别间的良性互动,对女性公共参与程度的评估亟须超越对女性参与数量和参与空间的简单衡量,转而审视制度设计、实践和变迁中的性别观念、性别权力关系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