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晓红在《法律适用》2025年第4期撰文指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均关注了“校园欺凌”问题。但总体来看,校园欺凌相关制度规定体系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案件整体呈“低龄化”“轻处罚”趋势。校园欺凌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由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维原因导致。基于此,本文以司法实践为切入口,纵览当前我国校园欺凌治理现状,提出分级分类治理方案。一方面,完善以学校、第三方组织和教育行政机构为主体的校园欺凌预防体系,强化欺凌者行为预防。另一方面,以细化民事责任为主要方向,建立监护人责任评定体系,以监护人对欺凌的“预见可能性”和“双向监护责任”为考量,根据监护职责履行情况确定民事责任判赔金额,并与之配套建立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精神损害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