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在《西部学刊》2025年第8期撰文指出:在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背景下,行政裁决的制度地位和价值功能不容忽视。新时代加强和完善行政裁决救济体制,首先应明确行政裁决属性定位,打破传统思维惯性,肯定行政权介入民事争议领域的必要性。通过审视终局行政裁决的正当性,清理与现行立法体制不合的法律规范。通过畅通行政裁决与行政救济渠道的衔接,发挥行政救济中调解的能动性和化解争议的有效性,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通过引入和适用变更判决,节约司法资源,推进相关争议的实质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