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文博在《法制与社会发展》2024年第6期撰文指出:网暴案件呈现高发态势,平台在网暴案件有效治理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应激活平台片面帮助行为的间接刑事责任。平台间接刑事责任是指平台“明知”网暴信息的存在仍对用户传播网暴信息不作为,因帮助网暴信息传播而与损害结果扩大部分有间接因果关系,需要承担共犯责任,具体包括以片面帮助犯追责和以共犯正犯化追责两种模式。平台经权利主体通知删除知道、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网暴信息的存在,仍为“侮辱诽谤”“人肉搜索”“煽动滋事”型网暴信息的传播提供帮助且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平台间接刑事责任。经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造成违法网暴信息大量传播或同一平台内用户信息泄露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平台直接刑事责任,但片面帮助犯的处罚更重时除外。在具体场景中,应通过合理限缩平台“明知”网暴信息的情形、引入平台自治等方式限定平台间接刑事责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