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5年第1期撰文指出: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角力已然超越了技术和产业层面,实质上拓展至以法律规制和制度构建为核心的治理竞争。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的失序现象,人工智能治理步入全球化时代。纵观全球趋势,人工智能治理呈现出以分类分级为内核、软法与硬法动态衔接、监管主体跨域协同的特征。为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多元复杂影响,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人工智能安全为内核,以分类分级为依托,以人工智能安全主体责任为支点,以个体权利体系为外部约束的治理路径。当前,我国人工智能治理正逐步迈向以系统化立法为标志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可从领域、主体、结构、技术视角构建多维协同的人工智能分类分级治理、全域构建软法与硬法深度耦合的规则体系以及推进技术赋能监管智能化等方面探索现阶段提升治理效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