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小平在《中州学刊》2024年第12期撰文指出:教育家精神对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具有根本性意义,需从教育哲学上加以省察思考。教育家精神是自性的而非先验存在或外在赋予的,是教育家之为教育家的自为性和根本性规定。教育家精神既孕育于社会文化和时代精神,更生成于教育家的精神实践,证成教育家的精神实践对理解教育家精神的生成具有重要意义。在教育家精神的丰富内涵中,其精神根蒂是伦理—德性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的融合。教育家精神的价值主要表现为教育家的自我提升价值、对学生成长的价值以及与时代精神的互补价值。防止功利化、世俗化和平庸化对教育家精神之纯粹性、崇高性和卓越性的侵蚀和僭越,是避免教育家精神沦落的重要选择。